“这难道就是寻衅滋事?今后再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只能听之任之?”
时隔近一年,云南昭通男子蔡贵平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在他看来,对方几十个人强行进入工地,对机器设备进行打砸,自己和另外两名工友,为了保护设备,与对方发生冲突——
“我们是在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受到侵害情况下,进行自卫。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这件事,得从被列入“云南省内高速公路交通重点工程”的楚大高速复线工程说起。
楚大高速复线工程,连通昆明和大理,在今年3月31日正式通车。
但该工程施工期间,从2021年7月21日开始,姚安县境内的陈家村隧道项目现场,却连续多日发生了冲突,警方多次到场劝阻、制止。
冲突的双方,是楚大高速复线七标段承建方中建三局二公司项目部,和劳务分包方湖北诺必行公司。
诺必行公司一名负责人称,其公司通过认购基金的方式,获得了楚大高速复线七标段土建项目的施工资格,“但此时中建三局二公司觉得项目利润高,准备独自强揽工程,但我们公司前期已经买了大量工程设备,投入了巨额资金,他们公司又不做补偿,于是又以劳务分包签订了转包合同。”
施工记录显示,2020年7月、12月诺必行公司承包了陈家村隧道、路基工程等项目后,2021年6月18日停工,中建三局二公司指责诺必行公司将机械设备等停放在施工现场阻止公路施工。
诺必行公司和中建三局二公司之间围绕施工而起的矛盾,自此激化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一方要求中建三局二公司尽快支付工程款,另一方则要求诺必行公司尽快撤场。
司法文书证实,陈家村隧道等施工项目停工期间,双方人员多次因工程复工问题聚集,并导致警方介入,警方多次现场出警,并对参与聚集人员批评制止。
2021年7月19日,中建三局二公司项目部解除了诺必行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同时要求诺必行公司24小时内将全部机械设备和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此后,双方矛盾迅速升级。两个公司之间的纠纷,却让工人们卷入了法律的漩涡之中。
蔡贵平说,2021年7月21日当天凌晨5时左右,自己正按照公司安排看守工地,“(对方)纠集几十个统一着装和佩带安全帽、口罩、手套的人员,威胁恐吓值守人员进入,然后用2辆车牌被拆除或喷涂的大货车封死出入口,对施工现场实施打砸抢。”
双方的冲突,导致4人不同程度受伤,价值600万余元的机械设备不同程度毁坏。
此后几天,双方又发生了几次冲突。
蔡贵平说,2021年7月23日,又有几十个身着中信建设服装的人员到陈家村隧道现场滋事,但双方没有发生较大的冲突。
2021年7月24日,诺必行公司提供的书面材料显示,2021年7月24日,中建三局项目部数十人进入诺必行公司楚大高速陈家村隧道施工现场“实施打砸抢”,造成了诺必行公司两人受伤以及机械设备受损,并抢走诺必行公司员工用于取证的手机。
2021年8月,蔡贵平等三名工友被姚安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一直到2022年4月21日,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对蔡贵平等三人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决定书显示,检方查明:
2021年7月21日清晨5点左右,中建三局二公司的陈栋、邓淋友等人组织工人强行清场施工,蔡贵文、蔡贵平、蔡贵银于是带领诺必行公司工人到陈家村隧道工地,与陈栋、邓淋友、浦伟等人发生撕打,致使对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陈栋、浦伟人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检方认定,7月21日滋事后,公安机关及时处警制止并要求双方不得再实施滋事行为,但7月22日、7月23日双方因复工再次引发多次报警处置,7月24日早上7时许,中建三局二公司再次组织工人施工,蔡贵平驾驶挖机阻止对方施工,并与蔡贵银一起对邓淋友、张旭威、赵杰等人撕打,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最严重伤情为轻微伤。
检方分别认定,蔡贵文随意殴打他人致2人轻微伤,蔡贵平和蔡贵银随意殴打他人分别致4人、2人轻微伤,三人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但三人“取得对方谅解,且蔡贵文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蔡贵文、蔡贵平、蔡贵银三人不起诉。
对于检方“定罪不起诉”的这个结果,蔡贵平3人均表示不服。他们说:
“我们公司的财产被人破坏、人被打了,我们去阻止、还手,还要被抓进去,说是寻衅滋事,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