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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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组,被誉为“监控探头”和“前哨”,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在相关党政部委、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企业、金融机构等,通过嵌入式的日常监督,加强反腐建设的实效。从2015年开始,纪检监察组进行了多轮改革,覆盖网络越来越严密,力度不断强化。

从“一对一”、“点对点”

到“一对多”、“点对面”

在2015年纪检体制改革之前,中央一级单位的纪检机构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

第二类是部门党组内设纪检组;

第三类是部门纪委(纪工委)。

其中,中央纪委直接派驻的纪检组近50家,分别“一对一”设在50个单位。其余80多家单位则主要采取后两种方式,甚至不设同级纪检机构(主要是党务部门和群团组织),存在监督漏洞和空白。

派驻纪检组接受中央纪委的直接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对派驻对象进行监督,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而党组纪检组、纪委,由所在单位的党组、党委领导,中央纪委对其是业务指导关系,而非隶属关系。由于这两类纪检机构实际是同级党组、党委的下属部门,缺乏独立性,难免造成监督的乏力与弱化。

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新华社图片)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而后,2015年初,中央纪委首先向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等7家党政机构,派驻纪检组。

而且这次改革,还首次打破了以往“一对一”、“点对点”的单独派驻模式,探索实行“一对多”、“点对面”的综合派驻模式。例如,驻中组部纪检组,除了监督中组部,还同时监督中央编办、中央党校、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等5家单位。

2015年底,中央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史上首次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政群团机关全覆盖,填补了空白,实现了无死角、无禁区。派驻纪检组总数减少了,监督对象却大大增加。

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而对处级干部的监督由各部门的直属机关纪委负责。这样,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盯紧“关键少数”,传导压力,撬动全局,从而实现全面监督。

集约高效的“大监督”格局

2018年3月,监察部撤销,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同年6月,原来的“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统一定名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这不仅是文字的简单变化,而是职权的重要调整。之前的“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作为党内派驻机构,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职权只限于对中共党员干部的监督。

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肩负党和国家双重职权,同时按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不论党内党外,对所有公职人员均具有监督权。

在所有纪检监察组中,60%实行的是“一对多”的综合派驻。综合派驻基本是按照行业、系统进行归口监督,这些受监督对象本身即业务联系密切,进行综合派驻监督,更为集约高效。

例如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同时监督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新华通讯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等6家中央媒体。

驻中宣部纪检监察组,同时监督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记协、中国出版集团、中国外文局等,既有党政部门、群团组织,也有事业单位、企业,构建了“大监督”格局。

单独派驻的纪检监察组

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中,与之相适应,派驻纪检监察组也进行了调整重组。如在机构改革中,国家民委归由中央统战部领导。因此,原本单独派驻的驻国家民委纪检监察组,并入综合派驻的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新组建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则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单独派驻了纪检监察组。

其他一些新组建的部门,或是划归既有的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如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组建后,归由驻中央外办纪检监察组监督。或是由原来的纪检监察组承接延续、转隶,如原来的驻人社部纪检监察组属于综合派驻,监督人社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3家单位;改革后,外专局并入科技部,公务员局并入中组部,驻人社部纪检监察组变成了单独派驻。

2018年,派驻纪检监察组数量迎来一次猛增。15家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纪检工作上收中央纪委负责,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这15家中管金融机构包括中国投资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人寿集团,中国人保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信集团、光大集团。而在改革之前,这些机构一般是设立党组纪检组或纪委,由银保监会领导。

与金融央企不同,国资委系统的央企,目前大多数仍由国资委领导纪检工作。国资委系统的央企,只有国家电网公司一家,系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这也是最初的47家纪检监察组中唯一派驻在企业的。

而后新增了2家派驻在央企的纪检监察组,分别驻中国邮政集团、国家铁路集团。这2家公司实际上承接了以往邮电部、铁道部的企业职能。邮电部、铁道部都曾是政企合一、高度集中管理的行业。在过往数十年机构改革中,实现了政企分开。国家邮政局、国家铁路局承接了行政管理职能;而邮政集团、铁路集团则承接了经营功能。

但这两家公司,还肩负了大量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并非完全的市场化企业。系由国务院直接领导,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故而由中央纪委单独派驻了纪检监察组。而其他大多数央企,包括国家电网,则是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此外,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纪检组,也在2019年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供销总社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单位,性质独一无二,定位是“群众性经济团体”,目前主要开展农资经营、农产品收购、农村经济技术合作。既非行政部门,亦非企业、事业单位,也不是群众组织。但实际上既承担一定的管理协调职责,又有经营业务。

最新的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产生于2020年。当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成立后,同时由中央纪委单独派驻了纪检监察组。也亦充分体现了纪检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的理念。

经过一连串调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的纪检监察组,由最初的47个,目前增至66个。新增派驻的包括15个金融央企、2个央企(邮政、铁路)、1个经济团体(供销总社)、1个驻港机构(维护国安公署)、1个部委(退役军人事务部),撤并了1个(国家民委)。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中管高校没有派驻纪检监察组,从2022年起由国家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由高校纪委书记兼任。部分中央企业,如一汽集团、鞍钢集团,2019年起亦展开此试点,由企业纪委书记担任国家监委监察专员。

(文/马浩亮)

(本文首发于2022年4月4日出版的香港《经济导报》,总35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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