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碧桂园(建筑物核准名称:丰锦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第一批次面向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第1号至1567号家庭已完成选房。
截至2021年10月25日,中铁碧桂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剩余房源共计4套,户型为约87平方米二居室(房源明细详见附件1:中铁碧桂园剩余房源明细表及户型图)。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有关规定,对于剩余房源,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递补选房。
根据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2018年02月08日发布的《中铁碧桂园共有产权住房摇号结果的通知》、2018年02月12日发布的《关于中铁碧桂园共有产权住房部分申购家庭就业情况审核结果公告》,北京中铁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11月1日按照摇号顺序号的顺序通知审核通过的家庭参加递补选房活动。现将递补家庭选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递补家庭选房顺序安排
北京中铁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在公证处人员现场监督下电话通知海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海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第1568号-1800号申购家庭,申购家庭于2021年11月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大牛坊路11号院中铁碧桂园小区10号楼一层进行选房活动,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选房时间及地点
1、选房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10:00
2、选房地点:海淀区大牛坊路11号院,中铁碧桂园小区10号楼一层(附件2:中铁碧桂园递补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
三、特别说明
1、按照疫情防控需要,选房现场所有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当您进入选房现场时,请您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手机“扫码”(个人近期行程轨迹查询)、出示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绿码(北京健康宝首次使用时须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请您提前注册)及信息登记工作。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正处于隔离期的人员,我们将谢绝您进入。
2、申购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以本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8㎡,销售价格为35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8㎡×35000元/㎡=3,080,000元。
3、选房家庭应服从选房场地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4、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北京居住证或居住卡原件、个人征信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材料。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材料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婚姻证件为境外的,还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选房必须申请核验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4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受托人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4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选房家庭应按第二条中通知的选房开始时间提前20分钟(2021年11月5日上午9:40前)到场等候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呼叫选房人姓名,顺序选房。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顺序号的选房人选房。迟到的选房人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其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末位。
7、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
8、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为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下一顺序号选房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
9、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为已婚的,应夫妻双方到场与北京中铁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10、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购房人本人名下账户的“银联”标记储蓄卡(不能使用带有信用卡功能的储蓄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该卡可满足单笔刷卡限额超过10万元,详情可咨询银行卡所属银行)。
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缴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材料(银行流水、柜台存取款票根,材料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为保证顺利付款,除定金10万元外请多存10元,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日上午12点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11、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北京中铁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12、当项目出现退房房源,按照政策规定,北京中铁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组织摇出选房顺序号后续家庭递补选房。届时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网站发布递补选房公告,并根据房源数量以电话形式通知一定数量后续选房家庭。
四、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北京中铁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铁碧桂园项目于2016年11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中铁碧桂园项目4-8号楼(原规划楼号)为自住型商品住房。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2017年9月30日前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因此,中铁碧桂园项目自住型商品住房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不适用于本项目。
3、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4、选房当日申购家庭需携带共有产权住房网上填写申请时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字确认。
5、选房当日如有申购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经公证处确认后,释放该房源。详情请咨询热线:010-6178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