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好处费 出售银行卡

  本报讯(文/记者彭菲见习记者江乙平通讯员湖检漫画/刘哲姝)刚走出校门的小伙子,为赚好处费,居然办理银行卡出售给骗子用于犯罪,到头来他自己也要面临法律的惩处。近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闫某被移送至湖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闫某大专毕业,今年19岁。去年下半年,他在一家奶茶店喝奶茶时,有个陌生人向他收购银行卡,称要用于赌博“走账”,还承诺给闫某一点好处费。闫某心动了,他按照对方的意思新办了一张手机卡,再用这个新号码办银行卡,同时绑定新的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号。从今年1月起,闫某便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号卖给了那个陌生人。很快,就有两个被骗者的钱款流入了闫某的账户。

  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闫某自愿认罪认罚。他交代,他曾三次办卡交给上家,共获利3800元。经查,闫某的两张银行卡有赃款进账,分别为120余万元和65万余元。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闫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醒检察官提醒市民,不要因为一点利益的诱惑而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和其他支付账号,帮助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这样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千万不可心存侥幸。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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